序:我试图用我的方式来解释我所理解的经济学,对错暂且不论,我想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让我们从生活中经常遇见的一个很简单的事例开始这个话题:A和B两人是好朋友,周末两人结伴而行外出游玩。吃中饭的时候,花了80元,A抢先把钱付掉了,并且拒绝B给予他的40元分摊款。饭罢两人继续游玩,忽遇一冰淇淋屋,B因为觉得A请他吃饭了有点过意不去,执意要进去凉一把,A本意不想去,但是B盛情难却,B进去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点了一堆——目的很明确,要还A的人情。结果B花了120元,并且拒绝A给予的60元分摊款。由于点的东西太多,还没有办法带走,造成的浪费在20元以上。A一想,B比我多出了钱,我得还他这个人情,于是就一直惦记着再找个地方还清,至于B是不是真的需要并不重要。如此循环,这个故事可以不停的写下去。。。。。。回头看看,这个过程中造成的巨大浪费不难估计,而且A和B原本出来玩的初衷已经完全转移到还人情债上了。
按理说,A和B之间本来可以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的,但结果却不是如此,反而造成了巨大浪费,也就是 规模不经济,原因在哪里呢?
在于产权!在于产权不明确!
“产权在本质上是由人在使用稀缺物时所发生的与他人之间的行为关系或制度安排。”按照这个说法,上面的事例就很好解释了,因为事先并没有规定A和B在使用货币(典型的稀缺物)所应承担的份额——也就是没有制度安排,于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A和B都没有科学的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还清另一个人的人情,到最后就全乱套了。现在我们假设A和B事先就明确采用“AA制”的形式,A和B吃饭的时候就分摊清楚,那么谁也不会觉得过意不去,这样B也就没有必要非要去请A吃冰淇淋,因为A不想吃,他就不会愿意承担这个成本,B要消费就自己买单好了,反正用的是他自己的货币,后面的怪圈也就不会发生。大家都会按照自己的真实需要去消费,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实现规模经济。
现代企业中由于产权界定不清而发生的规模不经济的情况比比皆是,正因为产权界定不清,管理者的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并不对等,所有的产权似乎都是国家的,既然是国家的,那就随便浪费好了,如此反复,恶性循环。
